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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期间廉政提醒

来源: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:2021-06-17 浏览次数:496

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:

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,也是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。为加强风气监督,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,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,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,请将以下“八个严禁”牢记心中。

1.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;

2.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

3.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、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、住宿等;

4.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

5.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;

6.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7.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、餐饮住宿等接待;

8.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。

 

 

2018年4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