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1—6周岁(不满7周岁)的聋儿,精神、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。
2、监护人带领聋儿到当地残联报名。
3、按照项目要求到定点医院和康复机构进行相关医学检查及教育评估,向康教中心递交各项检查报告及申报要求提交的各类证件复印件、证明材料。
4、按照各项评估分数由高向低排序,录取本年度省内下达的救助指标人数。
5、被录取聋儿监护人到康教中心填写正式人工耳蜗申请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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